2017年9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关于公积金提取的更加方便的政策,这里我们将政策与大家息息相关的几个要点整理如下:
- 购房人及其配偶可由任意一方优先办理公积金提取,不再受房本或购房合同名字先后顺序的限制;
- 公积金缴存人离京后,提倡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 公司经办人不配合员工办理公积金提取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依照员工申请办理;
- 严厉打击通过虚假材料提取公积金的行为,相关行为将计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及有关征信系统;
- 公积金提取所用表格可在公积金中心现场领取。这里我们要提醒大家,实际操作中还是提前自己在网上打印好表格更为便利;
- 公积金提取手续简化,公积金业务流程基本实现一次性办结:取消退休证明、离职证明、补缴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单位出具的员工异地购房证明等五大证明材料,在北京购房的人士提取公积金的,也不再需要提交购房合同等诸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