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7月1日起,北京、天津先后开始由地税代收企业的工会经费。
凯正财务视点:由于各地具体操作有所不同,建议企业及时关注税务局及工会管理机构的通知,以免错过申报。
相关法规:《关于同意开展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和筹备金试点工作的函》(津政办函[2011]140号)
自2011年7月1日起,北京、天津先后开始由地税代收企业的工会经费。
凯正财务视点:由于各地具体操作有所不同,建议企业及时关注税务局及工会管理机构的通知,以免错过申报。
相关法规:《关于同意开展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和筹备金试点工作的函》(津政办函[2011]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