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真、违规或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均不能接受,具体规定如下:
1) 应有而没有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填制凭证单位公章的
2) 未填写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没有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3) 填制单位的名称与所盖的公章不符
4) 未填写接受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写的名称与本单位不符
5) 凭证的联次不符
6) 凭证有涂改
7) 凭证所列的经济业务不符合开支范围、开支标准
8) 凭证所列的金额、数量计算不正确
失真、违规或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均不能接受,具体规定如下:
1) 应有而没有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填制凭证单位公章的
2) 未填写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没有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3) 填制单位的名称与所盖的公章不符
4) 未填写接受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写的名称与本单位不符
5) 凭证的联次不符
6) 凭证有涂改
7) 凭证所列的经济业务不符合开支范围、开支标准
8) 凭证所列的金额、数量计算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