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业务申请表(投资方基本情况、产生利润企业的基本情况、利润分配情况、投资方对分得利润的处置方案、拟被投资企业的股权结构等);
2、 企业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正本(复印件留底),投资方董事会有关利润处置方案的决议正本(复印件留底);
3、 与再投资利润数额有关的、产生利润企业获利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4、 与再投资利润有关的所得税完税凭证(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5、 产生利润企业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6、 拟再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资合同或章程(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7、 产生利润企业的验资报告(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验后返还);
8、 外汇登记证正本(验后返还);
9、 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