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可以哪些方式出资?

外国投资者除能够以可自由兑换货币、进口设备及其他物料、无形资产、人民币利润等方式出资外,经外汇局核准,还可以下列方式作为向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

1)外商投资企业将发展基金、储备基金(或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等转增本企业资本;

2)外商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应付股利及其项下的应付利息等转增本企业资本;

3)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已登记外债本金及当期利息转增本企业资本;

4)外国投资者从其已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因先行回收投资、清算、股权转让、减资等所得的财产在境内再投资。